政府部门网站建设(政府部门网站建设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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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网站建设的法律依据 法律法规依据如下:1、《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2、《互联网等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管理办法》3、《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4、《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5、《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6、《互联网站从事登载新闻业务管理暂行规定》7、《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8、《互联网电子公告服务管理规定》9、《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

政府网站建设的法律依据

法律法规依据如下:

1、《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

2、《互联网等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管理办法》

3、《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

4、《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

5、《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

6、《互联网站从事登载新闻业务管理暂行规定》

7、《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8、《互联网电子公告服务管理规定》9、《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

10、《互联网文化管理暂行规定》

政府网站是指一级政府在各部门的信息化建设基础之上,建立起跨部门的、综合的业务应用系统,使公民、企业与政府工作人员都能快速便捷地接入所有相关政府部门的政务信息与业务应用,使合适的人能够在恰当的时间获得恰当的服务。

政府网站建设的目的和意义是什么?

政府网站是我国各级政府机关履行职能、面向社会提供服务的官方网站,是政府机关实现政务信息公开、服务企业和社会公众、互动交流的重要渠道。

目的:是为了便民,它是衡量一个地方政府电子政务发展水平的重要标志。它作为政府整 合信息资源的重要途径、政府与公众的交互媒介,受到越来越多的重视。

意义:

一、政府网站是提高执政能力的重要体现。

当前,我国国民经济和社会正在快速发展,新一届政府更加强调通过政府的职能转变不断提高执政能力,以适应和促进经济的发展与社会的进步。我国政府的执政能力主要体现在“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四项基本职能上。在信息社会环境中更好的履行政府职能,就必须要对政务工作情况作及时发布,以便让公众了解政府的人事、财政、重大决策等关键信息,掌握社会和经济发展的动态,更好的监督政府工作,促进整个社会文明程度的不断增高;就必须要提高政府办事效率,减少行政成本,以最大程度方便企业经营管理和公众的日常生活为重要目标,造福于民众;就必须建立健全政府与社会交流沟通的渠道,积极引导公众参与公共事务的管理,进一步实现“人民当家作主”的奋斗目标。

因此,政府网站工作必须始终服务于我国政府职能转变,必须始终服务于企业和社会公众,必须始终服务于促进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和提高党的执政能力。不断加强政府网站建设,是主动顺应我国政府改革发展趋势的行动举措,更是充分保障公民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的必要环节,对于加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能力将起到极其重要的促进作用。

二、政府网站是电子政务绩效水平的展示窗口。

政府网站作为企业和社会公众获取政府信息和服务的主要接入渠道,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政府网站强调“以服务为主线”,与电子政务“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宗旨完全吻合。同时,政府网站作为电子政务建设的一扇窗口,能够综合体现出电子政务的后台应用系统、信息资源、网络基础设施、安全系统及制度保障等各个要素发展水平,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说政府网站是电子政务公共服务的“龙头”。

因此,政府网站绩效评估的侧重点与意义已经不再局限于网站建设水平,更多的是在评估各级政府电子政务建设所体现出的应用效果。一方面,通过绩效评估工作不断促进和加强政府网站的建设,完善电子政务服务的接入渠道;更为重要的是,通过政府网站绩效评估,积极倡导各级政府电子政务建设必须以用户为中心,以应用为宗旨,以提高用户满意程度为奋斗目标。

政府网站的建设模式主要包括

政府网站集群建设模式一:垂直模式

通过网站集群技术,垂直整合省(市、区县)各级政府及下属单位,实现主站和各个子站的上传下达,通过信息共享达到各个资源信息的有效利用。

政府网站集群建设模式二:扁平模式

扁平模式下的政府网站集群建设构建模式是以受众对象来组织建设的。这种模式定位目录清晰,服务精准。

政府网站集群建设模式三:个性化对象

真正实现以用户为中心,以政府业务为主线,融合GTOG(政府对政府)、GTOB(政府对企业)、GTOC(政府对个人)模式,有针对性的服务。例如从“公民、企业、政府”等各类群体来组织建设栏目。比如we7网站集群建设的围场县政府就是以政务版、企业版、旅游版简洁清晰的为各类群体提供个性化服务。

除了以上的三种模式之外,政府网站集群建设模式还有内外网一体化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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